福州晋安法院:用心调解案件 用法守护民生

2024-06-28 17:04:09|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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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行政生态庭依托该市台江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功促成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调解,既解决了当事人困扰已久的心结,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行政生态庭依托该市台江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功促成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调解,既解决了当事人困扰已久的心结,也获得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一致认可。这是晋安法院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调解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前沿阵地作用的生动体现。

  2022年8月9日,被告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原告某诊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为由,对原告处以罚款。该诊所经营者不服,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后仍然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遂向晋安法院提起诉讼。

  经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案件原告可能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本案存在调解可能性,遂依托台江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司法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解。经办法官详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全面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查清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近2个小时的释法析理和疏导后,原告认识到其违法行为及危害,认错认罚。被告台江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案情,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原处罚金额进行调整,对原告从轻处罚。双方在法院与司法局的见证下顺利达成和解,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实现了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群众民生的统一。

  当天,晋安法院还以此案调解为契机,与司法局就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高质量发展举行座谈,重点围绕如何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发挥好复议和诉讼的各自优势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就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破解思路和办法。

  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不仅是人民法院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院融入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路径。下一步,晋安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探索“调解先行、诉讼兜底”的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加强府院联动,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为晋安争当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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