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大力推进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通过“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妥善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
据悉,某渣土运输公司与某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就福州某项目总承包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分包事宜签订了《土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某渣土运输公司按约施工并完工后,核算工程总造价为150万余元,但某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相应工程款。某渣土运输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某集团福州分公司和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支付欠付的90万余元工程款。
晋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为专业高效解决纠纷,决定委托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房协调委会”)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福州市诉非联动信息化平台”将电子卷宗移送给省房协调委会,并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分析指导,帮助调解员快速厘清案件全貌。
了解案件情况后,调解员多次电话三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陈明利弊,在调解员的引导下,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初步共识。为了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也为了节省当事人交通、时间成本,调解员决定组织当事人三方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通过“云”上相谈、同屏调解的方式,各方当事人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工程款金额及利息、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在各方签署调解协议后,省房协调委会随即向晋安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晋安法院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这是晋安法院与省房协调委会联动调解案件的一个缩影,通过联动调解,将省房协调委会的行业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充分把握争议焦点,快速化解双方矛盾,避免了建工类纠纷因专业性强而导致的审理鉴定周期长、鉴定费诉讼费等司法成本高昂的问题。“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大大提高了沟通效率、降低了各项成本,并高速衔接了司法程序,以法律文书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的救济路径,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晋安法院将继续推进住建领域多元解纷机制改革,深化与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等机构、部门的对接合作,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将住建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以点带面打造“和合无讼”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