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时,执行法官到达被执行人马某住处欲对其进行拘传,发现马某正准备送两女儿上学,执行法官考虑到孩子的因素,便采取善意文明执行的方式,与马某认真沟通,同意让其先将女儿送上学,再到当地法庭进行协商。之后,马某与申请执行人共同抵达法庭,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双方的矛盾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得到化解,被执行人现场联系朋友筹钱。因被执行人需养育三个子女,生活确实不易,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对部分利息进行减免。被执行人当场筹到全部案款,并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到银行进行转款,至此该案于当日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均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王丹婷 周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