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停的路,践行“枫桥经验”也是一本写不完的书。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法院赓续传承调解文化,持续拓展司法调解内涵、外延,充分发挥指导调解职能作用,广泛凝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力量,并入选第二批全省寻找“最美法庭”候选单位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日,小饶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长泰法院兴泰法庭。
事发2023年的阳春三月,兴泰法庭收到13件以辖区某地产公司为被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逾期交房违约索赔,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按揭合同等。了解到与该案相关的一百余起纠纷已进入开发区调解中心,兴泰法庭第一时间与调解中心取得联系、上门沟通、提供指导,并将提交诉讼的13起案件委派调解中心一并调解。
经了解,因受疫情影响,地产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加之房价下滑、房屋销量不佳导致流动资金紧张,地产公司无力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退还解除合同后的购房款,大量纠纷因此产生。经研判,若仅从诉讼层面解除合同,购房者不仅失去房屋,购房款也将大概率无法拿到,这必将引起新的矛盾。
进入2023年初夏的5月,兴泰法庭根据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制定分类化解纠纷方案:对于仅涉及违约金的案件,统一赔偿尺度,及时司法确认;对于涉及工程未完工的,限期地产公司完工;对于经风险告知及法律释明后仍坚持诉讼的,由法庭予以立案。
2023年7-9月,经过法庭法官和开发区调解中心联合多次多轮沟通,仅涉及违约金的65起案件全部化解,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进行司法确认。对于涉及工程未完工的57起案件,双方约定,在支付统一标准的违约金基础上,地产公司需于2023年10月底前完工,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地产公司依约完工。对于经过风险告知及法律释明后仍坚持诉讼的3起案件,正式立案。
诉讼中,兴泰法庭持续发力调解,其中1件以调解结案,另2件调解不成的,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地产公司提出上诉。经与二审法院初步沟通,兴泰法庭受托在原案基础上持续发力调解。
2024年4月,经最后沟通,上诉的2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方案,地产公司撤回上诉。至此,该125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感言,又是一年春来时,全链调解终圆满。兴泰法庭在该案中引入人民调解、委派调解、诉讼调解、上下级联调等全链条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困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下一步,兴泰法庭也将立足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防控社会风险方面的优势,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兴泰动力。(戴阿福 欧忆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