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内,当事人王某一边擦拭着眼泪,一边哭诉着自己的借贷经历。
原来,王某与黄某于2020年6月通过网络游戏结识并逐渐产生好感。同年8月起,黄某以各种理由多次向王某借款,尽管双方未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但“上头”的王某却有求必应。为向黄某提供足额借款,王某不惜以个人名义向身边亲友举债。截至当年12月,王某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陆续向黄某转账共计70万元。黄某于同月向王某出具借条,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但黄某直至2024年仍未还款,深陷情感与负债交困之中的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了解到双方可能存在情感纠葛,该案承办人员采取“背对背”单独沟通的方式,在充分倾听双方的不满与诉求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面对王某声泪俱下的控诉,黄某对借款事实及欠款金额不持异议,但表示双方只是普通朋友。承办人员向王某阐明了恋爱和借贷是两个不同的关系并耐心纾解其情绪上的堵点,帮助其消除执念。最终,在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及经济现状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至此,该案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男女交往既要以诚相待,也要保持理性头脑。为获取对方好感、进一步发展恋爱关系,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在考虑自身经济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合适的方式表达爱意。遇到涉及较大金额借贷时,可就该借贷关系达成明确约定,并留存大额资金往来的证据,避免因盲目信任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陈璐 张芊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