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院判决定纷争

2024-06-12 17:09:35| 来源: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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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发2021年3月,被告黄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遂向原告肖某某借款10万元,肖

  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发2021年3月,被告黄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遂向原告肖某某借款10万元,肖某某于2021年3月6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向黄某某银行账户转入10万元。借款后,黄某某没有偿还。后经两人协商一致,黄某某于2022年12月12日向肖某某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了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2日。出具借条以后,黄某某未按约定向肖某某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也未偿还本金。无奈之下,肖某某将黄某某诉至法院。

  明溪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肖某某提交的手机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借条足以证明黄某某向其借款10万元的事实,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鉴于借条上约定借款期限,至肖某某起诉之日,该借款期限已届满,法院依法判定黄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肖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4486.9元。(张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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