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邂逅美女,以为是桃花运,但很可能是“桃花劫”。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以“同城免费约”为幌子,引导男性到指定淘宝店以高价购买情趣用品的诈骗案件。
2023年7月以来,陈某伙同苏某在同城交友软件平台上冒充女性,以“同城免费约”为幌子,指定被害人到其所经营的淘宝店以高价购买情趣用品(成本10余元,售价近500元)。在确认被害人已经购买情趣用品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邀约”。至案发日,陈某通过该诈骗销售模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7万余元,非法获利近10万元;苏某通过该诈骗销售模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万余元,非法获利近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近期,“桃色陷阱”迭代升级。诈骗分子通过涉黄网站、社交软件、视频软件、短信等途径发布色情广告,诱骗受害人点击链接、下载APP(手机应用程序),以观看色情视频、“同城免费约”为诱饵,利用受害人的好色心理,让受害人刷单或者购买产品,对受害人实施诈骗。因此要切记,网上桃花不可信,只有陷阱等人跳。(郑雨柔 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