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主动履行我公司关联企业福建某公司的案件执行义务,但是迟迟联系不上申请执行人,现在关联企业处于失信状态,案件无法结案,正常经营受影响,可怎么办啊?”近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员接到一通来自河南省郑州某公司企业主的电话。
本案申请执行人王某在福建务工期间,因受雇的福建某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款项等原因,依法向泉州台商投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仲裁裁决,福建某公司应支付王某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计6万元。然而,裁决生效后,福建某公司迟迟未履行义务,百般无奈之下,王某向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员试图争取与被执行人福建某公司取得联系,但该公司已搬离暂停营业,穷尽执行措施仍未能推进案件执行工作。因此,执行员遂依法将该企业施以限高、失信等惩戒措施。
案件回到开头,面对郑州某公司企业主因受关联公司失信困扰,主动提出履约申请,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在查实该公司及其企业主身份信息后,便多次试图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但均无果。
“在此情况下,您也可以直接将执行款汇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账户,我院会帮您代转至王某立案时提供的指定收款账户中,并根据之前王某签署确认的送达地址向其邮寄结案通知,待指定期限内王某未提出异议,案件也可以顺利了结。”面对郑州某公司企业主的疑问,执行员耐心地解释道。
在解决了无法联系到申请执行人这一难题后,该企业的企业主又犯了难。原来,该企业办公地址远在1500多公里外的河南省郑州市,若单纯为了还款而大老远跑一趟,无疑是既耗费往来路途成本,又带来较大的时间成本。
“您的顾虑我能理解,您看这样可否?我通过线上将缴款材料和收款账户信息发给您,您直接通过线上处理即可。”考虑到该企业主提出的顾虑,执行员回答道。
根据执行员的指引,该企业便于当日立即向惠安县人民法院账户转账相应款项,履行了拖欠的金额。执行员也第一时间运用惠安县人民法院信用修复机制,帮助案涉企业快速修复信用,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实现后续的健康发展。
以法护航,惠企安商。这起跨越“千里之外”企业主动履约行为,在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员的耐心释明、反复沟通下顺利解决,企业信用也得到了及时有效修复,该案至此圆满了结。(陈志法 叶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