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承担担保责任,请您帮忙召集借款人和银行一起协商下,尽快解决这个案件。”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在借款担保人郑某的主动配合下,通过积极组织协商,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
肖某因“借新还旧”于2018年9月向某银行借款5万元,到期后未能按期还清。银行因催讨未果,故起诉至法院并胜诉,郑某、林某作为担保人被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担保人郑某主动电话联系大田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担保责任,但因与借款人商讨未果,希望法院能够居中协调。近日,执行干警主动上门找到3名被执行人,并组织他们与银行调解。执行干警巧妙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三人以法释理,分析执行案件的利弊,各个击破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并向他们释明担保人代偿后的追偿权利等,最终三人一致同意平均分担该笔欠款,2个月内各自还清三分之一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林明微 李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