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有效保障因工伤致残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2年,李某受张某雇佣到其承包的某山场从事砍伐及装卸木头工作,在装车过程中李某被山上木头滑落压到脚导致骨折,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李某的伤情为十级伤残。然而,自李某受伤以来,张某及涉案山场所有人赵某仅仅支付部分医疗费、护理费3万余元,但拒不赔偿其他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张某应赔偿李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830.18元,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其二人名下银行账户。近日,执行干警通过李某提供的线索驱车前往并找到张某。在与张某沟通过程中,其妻子一直阻拦执行干警执行公务,执行干警遂严肃地向其释法,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劝其缓和情绪。后执行干警从法理角度耐心对二人进行释法明细,充分阐明法律规定与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促使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当场筹钱向李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至此,这起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王娟 李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