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芳菲春正好,攻坚执行正当时。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快速兑现,4月1日至4月3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抢抓清明假期执行有利时机,以“雷霆”之势开展集中执行活动,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用好用足释法说理、拘传、拘留等措施,全力以赴将裁判文书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酒驾致损拒赔偿,拘留显威终履行。赖某酒后驾车与陈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致陈某的小车损坏,赖某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经法院判决,赖某应赔偿陈某84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长汀法院向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电话联系其履行赔偿义务,赖某不为所动。经前期摸排,执行干警到赖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因金额不大,承办法官耐心劝诫其履行赔偿义务,赖某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执行干警遂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送拘半天后,赖某联系其家属代其偿清了赔偿款。
耐心释法讲利弊,担保人主动代偿。黎某向某信用社借款10万元,罗某为该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黎某未依约还款、罗某也未履行担保义务,某信用社诉至法院。执行过程中,法官经调查发现,黎某在法院尚有多个被执行案件,金额达40万余元;担保人罗某在县城经商,有一定的收入。法官联系罗某还款,罗某称其非借款人,不同意还款。法官向罗某耐心释明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后果和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方式。罗某最终对生效判决表示理解和接受,并主动到信用社代黎某偿清借款本息。
案件“终本”不终止,持续跟踪有成效。廖某为段某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挖机作业,经结算,段某需支付给廖某劳务工资58000余元,经立案执行后,因未发现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发现段某下落,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期,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段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扣划段某银行存款16000余元。段某电话联系法院了解扣款原因后,申请余款分期返还。经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年内分期支付余款的和解协议。
据了解,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警力23人次,拘传被执行人9人,执行到位28.3万余元,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案件3件。
晓日清明霁,华林物色新。下一步,长汀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好方法,并常态化围绕涉民生等小标的额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长汀法院:刘小荣 王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