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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之卢君玉:家事审判的“一缕春风”

发布时间:2024-04-18 14:43:43  |   来源: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   作者:陈思怡  |   责任编辑:DH019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成绩的背后,是凡人、是凡事、是凡心。“凡星”闪耀,近若咫尺。为真实反映和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成绩的背后,是凡人、是凡事、是凡心。

  “凡星”闪耀,近若咫尺。为真实反映和展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南安法院于2024年开展寻找“凡人小事”活动,深入发掘、选树一批身边的榜样和典型,通过审判执行、调解、接访、普法等鲜活案例,激励广大干警忠诚履职、能动司法、担当作为,为全院高质量发展营造奋发向上、奋勇拼搏的深厚氛围。

  卢君玉,现任南安法院官桥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获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政法系统“百优最美家庭”、泉州市六个“十佳”平安建设者、“刺桐最美女法官”、泉州市最美基层妇联执委、第五届南安市道德模范、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

  自2003年8月进入南安法院以来,勤政廉政,她以恪尽职守,用忠诚、敬业、奉献之心诠释着一名法官对审判事业永无止境的热忱和执着。

  “家事法律关系不仅牵涉到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还包含情感、经济等因素,不能以‘是非对错’简单论断,也不能以单纯情感‘一和了事’。”这是卢君玉常说的一句话。秉承“和合”理念,她创新柔性审理机制,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一对夫妻于2012年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由女方负担。可离婚后,女方又历经两次不幸婚姻,身心均遭重创,且工资收入不稳定,无法负担孩子的各种费用,无奈之下只好前来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然而,男方经济水平有限,且已再婚,又育有两个小孩,不愿支付抚养费。案件接手后,女方几度流露出轻生的念头,卢君玉深感责任重大,积极联系南安市妇联,并联合政协委员工作室、南安市女企业家联谊会前往男方所在社区对其开展工作,最后男方表示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与此同时,卢君玉还邀请妇联的心理咨询师对女方进行疏导,并联系女企业家联谊会对女方进行捐资,面对面传授工作经验,帮助她重拾生活信心、找到人生的意义。

  事后,女方找到卢君玉向其表示感谢,并称赞她是“一缕春风”,不仅推动案结事了,还如“冬日过后的春风”,温暖了她的心。

  卢君玉还曾审理过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接手时,该案已历经两次一审、两次二审,后又提起再审,前后历时7年。原、被告双方对彼此已是“恨之入骨”。尚未开庭,相关当事人就多次到法庭哭闹,原告母亲闹着要房子养老,被告亦多次哭诉其不幸经历。卢君玉明白,若只是简单判决了事,双方将仍然陷于无休止的纷争之中。

  她无数次翻阅卷宗、走访现场、沟通调解,最终找到了突破口,通过双方共同的女儿,以及一次次耐心细致地调解、“和风细雨”般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房产确认在女儿名下,至此,一场长达七年硝烟弥漫的纷争才得以平息。

  从事司法审判二十载,卢君玉用恪尽职守、秉公执法践行司法公正之美,用心怀群众、巾帼柔情谱写司法为民之美,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展现司法廉洁之美,宛若一道“春风”,用心、用情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陈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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