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假冒茅台 福清一男子获刑

2024-03-30 10:48:31|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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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销售茅台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据悉,2021年初,小伙小勇(化名)在一场酒会上认识了张某并互加微信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男子张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竟然签订虚假合同诈骗他人钱财,最终不仅钱赚不到,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销售茅台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

  据悉,2021年初,小伙小勇(化名)在一场酒会上认识了张某并互加微信。期间,张某向小勇销售了“茅台醇”白酒。2022年底,张某通过微信对小勇谎称有领导出一批年份久远的飞天茅台酒,每瓶只需2500元,并从网络上下载了一张堆放几十箱整箱茅台酒的图片发给小勇。见到飞天茅台酒价格如此低廉,小勇不禁心动,与张某约定购买10箱上述茅台酒。但没想到张某还同意加送1箱,见到张某如此爽快,小勇随即通过银行转账将货款人民币15万元转入张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张某收款后,将部分款项用于赌博,并没有发货。在小勇的催促下,张某便用11箱没有任何商标的光瓶酒冒充飞天茅台酒通过快递发给小勇。小勇收到酒发现不是飞天茅台酒后联系张某,但张某始终逃避回应。意识到被骗后的小勇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扣押上述11箱光瓶酒,抓获张某。案发后,张某的亲属帮助退还小勇的被骗款,小勇对张某表示谅解。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人民币1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又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积极预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提醒,茅台酒长期受到部分消费者的青睐,而某些不法分子盯上飞天茅台酒广受追捧的“商机”,铤而走险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广大民众签订购销合同务必擦亮眼,认准正规渠道,轻信虚假广告购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就可能落入犯罪分子的骗局之中。(陈宇丹 林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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