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12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金罚决字〔2024〕7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信贷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个人贷款资金流入证券账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7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12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金罚决字〔2024〕7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信贷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个人贷款资金流入证券账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