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挂保单 泰盛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兴营业部被予以警告并罚款20.5万元

2024-07-15 12:39:32|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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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盛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兴营业部业务档案不完整;虚挂保单;编制虚假财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

虚挂保单泰盛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兴营业部被予以警告并罚款20.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5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监罚决字〔2024〕5号)》显示,泰盛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兴营业部业务档案不完整;虚挂保单;编制虚假财务信息多项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第一百零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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