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5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监罚决字〔2024〕7号)》显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银票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十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8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5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监罚决字〔2024〕7号)》显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银票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十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