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

2024-07-15 12:23:46|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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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小微企业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和抵押物财险保险费;未经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未经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4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金罚决字〔2024〕7号)》显示,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小微企业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和抵押物财险保险费;未经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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