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贷款规模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81万余元

2024-07-15 12:07:12|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虚增贷款规模;贷款“三查”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

虚增贷款规模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81万余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3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盐金罚决字〔2024〕16号)》显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虚增贷款规模;贷款“三查”不到位两项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81.561711万元。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