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3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州金罚决字〔2024〕24号)》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多项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