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监管要求 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

2024-05-08 16:08:34|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未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监管要求 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4月30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金罚决字〔2024〕6号)》显示,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