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月3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金罚决字〔2023〕13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销售误导;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假承保;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监管规定开展许可证公示;对公司员工不当营销宣传行为管理不到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注销执业登记多项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