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月3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金罚决字〔2023〕11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代理人行为管理不到位,发生代理人涉刑案件;对客户续期服务管理工作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多项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月3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金罚决字〔2023〕11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代理人行为管理不到位,发生代理人涉刑案件;对客户续期服务管理工作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多项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