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苏州讯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近期,苏州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分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八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分局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开展辖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分解细化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摸清底数,联合排查。八分局联合交警中队以及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进行排摸,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张贴告知书,对销售单位索证索票、宣传广告以及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经营者就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宣传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严格落实公开告知和“双承诺”要求。
加强宣传培训,落实主体责任。5月24日,八分局联合交警中队召集辖区内电动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制认证等技术规范进行宣贯,并组织电动车销售单位负责人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会上,八分局负责人王科强调,各电动车销售单位一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合法合规经营;二是不得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三要主动实施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分区销售模式,做到明确告示,明码标价,分区销售;四要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电动自行车上牌相关事项。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分局将强化部门联动,联合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继续开展电动车执法检查,落实“每周一检”,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将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落到实处。(图文/毛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