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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司法局:“四助阵”做大做响法治宣传

发布时间:2023-06-07 11:30:5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黄君平 肖莉君  |   责任编辑:DH019
张贴宣传画报,悬挂横幅标语,分发宣传书籍 ……,这是老百姓见得最多的宣传方式。湖南省绥宁县司法局突破旧的宣传思路,出新招、谋新路,让宣传突破地域和时间限制

  张贴宣传画报,悬挂横幅标语,分发宣传书籍 ……这是老百姓见得最多的宣传方式。湖南省绥宁县司法局突破旧的宣传思路,出新招、谋新路,让宣传突破地域和时间限制,在“响”、“唱”、“亮”、“红”上下功夫,用耳目一新的宣传方式让老百姓接受法治熏陶。

绥宁县司法局:“四助阵”做大做响法治宣传

  抖音助阵 让法治宣传“响”起来

  “婚前彩礼可以退还吗?”“父母起诉子女支付‘带孙费’法院能支持吗?”为有效解答老百姓心中的疑问,去年十月,绥宁县司法局注册开通了绥宁县司法局官方抖音公众号,将老百姓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通过动漫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为大家答疑解惑。“以前赶场普法宣传内容太宽泛,法律条文读起来也晦涩难懂,现在这种方式容易接受多了……”家住绥宁县城虾子溪社区的杨女士高兴地说。同时,为了献礼党的二十大,该局在官方抖音公众号上推出了“唱支山歌给党听”活动,刚推出才10来天,其点击率就高达1.3万,很好地宣传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协会助阵 让法治宣传“唱”起来

  “桂树开花一把把,法治宣传一声声,法规法文到我家……”绥宁县瓦屋塘镇庙湾村的村民们围在村民肖志华家的庭院里,唱着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编的法治普法歌曲。将法律条文编成通俗易懂的山歌形式是绥宁县司法局法治宣传的创新方式。这支由离任村干部、退休老干部、退休教师、致富带头人组成的志愿者组织,用自己在乡村居住的独特优势,用山歌将法治宣传与平时生产生活、村庄院落唠家常联系起来,让法治宣传“飞入寻常百姓家”。“山歌是广大群众最接地气的方式,老百姓容易接受,也记得住……”瓦屋庙湾村刘新庚村民说道。

  为了把文艺融入法治宣传,让老百姓寓学于乐,火热的5月,在绥宁县城绿洲广场,绥宁县音乐家协会的会员们正在精心彩排着一场精彩的法治文艺节目,民法典相声表演、法治宣传小品、舞蹈和歌曲在这里轮番上演。

  宣讲助阵 让法治宣传“亮”起来

  今年秋季开学之际,绥宁县实验中学的操场上,不时传来阵阵掌声和喝彩声,为上好开学第一课,绥宁县司法局局长于成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如果和同学发生矛盾,我会找班干部和老师协助处理”、“遇到校园暴力,我不再选择沉默”孩子们上完法治课后纷纷发表感言。今年,绥宁县司法局通过法治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积极宣传法治知识,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讲座80余场。为加深宣讲内容印象,绥宁县司法局还将一些法治关键词句编印在普法手提袋、普法围裙、普法明信片、普法信封上分发给村(居)民,截止目前共发放20000余份普法物品。“普法宣讲+普法生活物品”成为绥宁法治宣传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绥宁县司法局:“四助阵”做大做响法治宣传

  文献碑林助阵 让法治宣传“红”起来

  “去绥宁黄桑,你到网红打卡地‘法治文献碑林’拍照了吗?……”这是绥宁年轻人群体里的流行语。去年8月,绥宁县司法局在已建成的法治宣传“百里长廊”、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别出心裁,在绥宁上堡古国,当年红军穿越过的路边,建设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治文献碑林”。镌刻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大纲、土地暂行法、选举暂行条例、婚姻条例、劳动保护法、惩办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浪费条例等法治文献的七幅花岗岩巨型石板书本,整齐地矗立在绥宁县寨市乡上堡村境内的红色教育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自然景观、红色教育等紧密结合,依托现有的各类公共资源,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法治文化,让法治宣传更有力度和吸引力,法治宣教碑林与当地的奇美风景让绥宁的法治宣传越来越“红”起来。(黄君平 肖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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