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湖南省绥宁县司法局机关的18名干警志愿者来到绥宁县实验中学,与该校的教师们一起将100余棵杨梅树种在教学楼后面的荒山上,使原本荒芜的后山呈现出一片生机绿意。
据悉,今年2月,绥宁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在绥宁县实验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安全第一课”活动时,了解到该校后面的山,一直荒芜,杂草丛生,给学生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于是,当即与校方协商共同解决这一问题,后经商议决定由县司法局购树,实验中学负责平土,定于植树节当天由两家单位志愿者共同将树种植好。
活动现场,身着志愿者红马甲的干警们与教师们自行有序组成若干小组,纷纷干劲十足地挖坑、施肥、扶树、填土和浇水……大家齐心合力,一片忙碌有序、和谐的劳动场面给校园添了一道新的动态美景。植树过程中,司法局的干警们还不忘将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与老师们一起分享,在拉家常中普法、在劳动中普法。
活动结束后,参加植树的志愿者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劳动,既栽了树、为校园添了绿,又普学了法、为自己增长了法规知识,而且深感绿色生态建设的不易,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一定要进一步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让“神奇绿洲”的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景更美,让环境更温馨、校园更安全,为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活力、幸福”绥宁贡献自己力量。
绥宁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植上一片‘绿’,我们不仅要普法,还要让孩子们树立绿色发展观念,促进全民携手共建美丽宜居家园。”(黄君平 肖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