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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荣获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3-03-10 17:15:45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徐平 张莎莎  |   责任编辑:DH019
为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决定命名万州区司法局陈家坝司法所等

  为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决定命名万州区司法局陈家坝司法所等30个司法所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其中,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荣获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三教司法所:当好“四员” 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喜报丨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荣获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2022年以来,三教司法所在永川区司法局和三教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继续做好“防疫”工作同时,坚持服务民生、园区,做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全力谋发展、促改革、转作风、强队伍、抓服务,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

  一是当好政府“参谋员”。以更好服务政府依法决策为目标,切实发挥好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到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切实提高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为政府、村居制定和审查土地流转、项目承包、劳务合同等方面协议30余份,提供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法律建议20余条,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解答政府领导和部门、村居干部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为13个村2个社区签订了长期法律顾问合同,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主动参与解决涉法信访问题8件,切实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喜报丨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荣获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2022年10月18日,成功化解三教村民火车线路触电死亡纠纷

  二是当好法治“宣传员”。充分利用 “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办讲座、开院坝会、观看电影、法治广播、场镇显示屏轮播、巡回法庭、法官面对面、律师以案说法、QQ群和微信群适时发布法规案例、大走访大宣传大巡逻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和特殊人群走访等工作,适时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园区、企业、学校上法治课5场次,办理法治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资料18500份,开展法治茶话会和法治院坝会5次、法治讲座4次,组织法律培训班2期,出动宣传车16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4次,同时将法治宣传延伸至园区企业和社区,教育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喜报丨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荣获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2022年4月15日,三教司法所参加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

  三是当好人民“调解员”。深化完善了人民调解“12368”工作法,大力打造建设样板乡贤评理堂,在实践中创新乡贤评理工作方法。目前,镇川主庙、双河口社区和陡沟河、高院坝三个乡贤评理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院(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为党委政府解决重大疑难纠纷12件,管理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5个,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培训3次共计145人次,累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883件,调解成功879件,调解成功率99.5%,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复杂疑难纠纷11件,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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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2日,到永玻村为群众调解土地纠纷

  四是当好法律“服务员”。立足司法行政专业和资源优势,以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通过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奋力打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园区开展普法宣传5场次,为企业上法治课6场次,组织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座谈会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主动参与园区工伤、工亡重大纠纷调解6件,其他劳动合同纠纷10件,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园区东鹏公司等企业工伤补偿等协议的法律审查和见证30件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徐平 张莎莎)

喜报丨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荣获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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