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中介服务,今年10月,兴化市出台《兴化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中介机构执业服务规范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11月21日,依托《兴化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围绕中介机构服务评价以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两个重点,兴化市制定出台《兴化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星级评价考核办法》《兴化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星级评价考核办法》以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为切入点,构建由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平台运行机构、信用管理部门组成的五维度评价模型,依据综合评分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进行星级评价并采取相应奖惩措施。
《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办法》以打造高效、便捷、透明的中介服务平台为目标,明确中介超市职责分工、入驻管理、网上交易、评价管理等运行规则,为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保驾护航。
今后,兴化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参照三个《办法》,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各行业具体的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星级评价考核办法,在全市构建起“1+2+N”中介服务监管机制,解决过去存在的顶层制度不完善、部门监管不到位、服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打造全面开放、规范高效、竞争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文/周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