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森工企业林长+检察长”工作顺利进展,实现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目标,进一步落实《中国龙江森林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关于建立“森林企业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发挥林区检察院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的突出作用,4月5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2023年清明节战役行动“,以实际行动保护这片绿水青山。
检察长巡山
巡查组一行人来到东林林场、独木河林场、大塔山林场、五林洞林场、青山林场等地开展巡林巡查工作,共同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林长制座谈
法治守护林区发展 共建助推生态振兴 巡查组与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各级林长在五林洞林场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森工企业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做到打击有力、治理有度、监督有效。
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山工作,加强与“林长制”办公室沟通联系,积极履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能,共同推动“林长+检察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努力实现多赢共赢效果。(卢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