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巧用“分级分类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 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12-19 11:03:54|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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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巴彦胡硕镇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工作法”运用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477起,化解率达98%,群众对民警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满意度达到了100%。

  “您好,您是张大娘吗?我是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巴彦胡硕镇派出所民警,您最近身体怎么样?楼上还有噪音吗?邻里关系还好吗?”

  “谢谢你们,我最近睡的很好,身体也恢复了,自从咱们派出所民警把我们邻里间的矛盾调解好以后,休息的时候楼上一点声音也没有,楼上的小夫妻也常常带着孩子来我家串门,我们关系可好了”。

  这是巴彦胡硕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一起邻里纠纷进行电话回访时的一幕。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巧用“分级分类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 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此之前,民警了解张大娘家邻里矛盾后,将两家人请到派出所进行调解,两家人互不原谅,拒不接受调解。民警按照巴彦胡硕镇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工作法”,将两家之间的矛盾纠纷情况按照“群众二级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并协调居委会、物业公司、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其矛盾纠纷进行再干预再调解。通过民警与各相关部门不断努力,最终两家人互相道歉,握手言和。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巧用“分级分类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 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为了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巴彦胡硕镇派出所针对辖区面积大、人口密集、矛盾纠纷发生率较高等情况,结合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际,创新制定了一套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工作法”。

  因势利导对症下药,妥善合理分类分级

  民警在开展矛盾纠纷走访摸排、处置群众纠纷类警情时,根据矛盾纠纷具体类型、是否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后果程度等情况,将矛盾纠纷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三级”矛盾纠纷是指双方发生争吵,并未发生肢体冲突的矛盾纠纷;“二级”矛盾纠纷是指双方徒手发生肢体冲突,并未造成一方或双方身体伤害的矛盾纠纷;“一级”矛盾纠纷是指双方或一方持械发生冲突,造成双方或一方身体上一定程度的伤害,当事人发表报复言论,弱势方多次报警求助,存在较大治安隐患的矛盾纠纷。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巧用“分级分类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 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多策并举化解矛盾,共调联调解决纠纷

  民警现场处置矛盾纠纷类警情时,第一时间调查了解事发原因,在双方事实证明清楚的前提下,民警找寻双方矛盾纠纷的共同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争取现场将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化解。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巧用“分级分类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 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此外,该派出所还充分发挥 “警民联调”、“部门联调”、“警法联调”的矛盾纠纷化解联调机制。一是利用双方的共同亲友了解矛盾纠纷根源所在这一特点,不断激发群众活力,引导双方亲友共同参与调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内容,商调妇联、住建、劳动监察、居委会、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以函告工作提示的方式,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联合调处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与属地人民法院“警法联动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站”的工作优势,采取警法联调、法官驻所、专业助调的方式进行调解,促使辖区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在向法院上诉前即完成化解。四是建立民警回访跟进制度,民警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的方式跟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避免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事件发生。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巧用“分级分类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 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走访宣传防患未然,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巴彦胡硕镇派出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 、“三查一控”、“民情日记”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走访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民警辅警、警务助理、义警成立服务队,以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现场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群众家中、个体工商户、特种行业、“九小场所”等部位,引导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选择通过法律手段反映本人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面对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民警主动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全面实施分类矛盾、分级化解、建账销号的流程,扎实做好群众间矛盾的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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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巴彦胡硕镇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工作法”运用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477起,化解率达98%,群众对民警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满意度达到了100%。其中,化解“三级”矛盾纠纷382起,成功率99%;化解“二级”矛盾纠纷86起,成功率95%;化解“一级”矛盾纠纷9起,成功率90%。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巧用“分级分类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 扎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下一步工作中,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巴彦胡硕镇派出所将持续坚持践行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工作法”优势,通过对群众间矛盾纠纷及时评估,逐一实现化解、疏导、稳控,切实做到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持续巩固辖区11年无命案发生的工作成果。(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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