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乌旗公安局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重拳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以扎实举措推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各项重点工作。11月22日,巴拉嘎尔高勒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名违法行为人。
简要案情:2023年11月4日23时许,在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某小区内,丁某与其妻子万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丁某用保温杯将万某头部打伤。经调查取证,丁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对丁某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并依法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对丁某进行告诫。
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引导,丁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今后将努力维护家庭和睦、关系和谐,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