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伦县公安局将“百日攻坚”和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破获一起非法携带枪支案,涉案人员刘某某被多伦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现涉案枪支已被依法收缴。
今年10月份,多伦县公安局接到线索称:县辖区内一居民刘某某从互联网上购买铅弹模具(属涉枪爆类线索),具有涉枪嫌疑。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刘某某家中发现疑似枪支主体零部件三件、铅弹模具一个、铅弹260发,以及疑似枪支其他配件的瞄准镜、枪托及枪架。
随后,民警依法对所查疑似物品进行全部扣押,并依法传唤刘某某到案接受调查。经锡林郭勒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该疑似枪支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该疑似枪支被认定为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田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