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2月22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扬金罚决字〔2023〕11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团体意外险未按照规定使用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农业保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两项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农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2月22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扬金罚决字〔2023〕11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团体意外险未按照规定使用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农业保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两项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农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