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2月21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淮金罚决字〔2023〕20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1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2月21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淮金罚决字〔2023〕20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