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2月21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淮金罚决字〔2023〕16号)》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内部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业务数据不真实多项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8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2月21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淮金罚决字〔2023〕16号)》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内部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业务数据不真实多项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