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1月17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监罚决字〔2023〕1号)》显示,江苏华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编制虚假文件、资料,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第一百零七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1月17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监罚决字〔2023〕1号)》显示,江苏华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编制虚假文件、资料,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第一百零七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