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8月11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金罚决字〔2023〕6号)》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应急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对其罚款9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8月11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金罚决字〔2023〕6号)》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应急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对其罚款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