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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一责任人被罚 勾结外人骗取保金

发布时间:2023-08-03 15:22:30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金罚决字〔2023〕1号)显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勘查定损员齐浩,勾结业外人员,通过伪造单方或双方事故,骗取保险金。

  海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齐浩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以下为原文:

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一责任人被罚 勾结外人骗取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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