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4月28日发布的《2023年4月28日行政处罚公示(江宁区)》显示,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被罚12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冷冻食品仓储物流以及肉制品加工。
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4月28日发布的《2023年4月28日行政处罚公示(江宁区)》显示,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被罚12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冷冻食品仓储物流以及肉制品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