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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 江苏华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3-04-17 15:20:03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江苏华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 江苏华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2023年4月10日公布的盐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盐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显示,江苏华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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