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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执行不到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公司被罚42万元

发布时间:2023-03-23 11:25:15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员工挪用保费;内控执行不到位多项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内控执行不到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公司被罚42万元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2023年3月22日公布的泰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员工挪用保费;内控执行不到位多项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罚款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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