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镇江市人大自获得立法权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中,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立法各环节全链条充分听取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保证群众多途径、多场景实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最大限度地汇聚民意民智,形成了有镇江特色的民主立法成效,积累了丰富的开门立法经验,提高了人民群众在立法全过程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立法前 广征民意 民主立项
市人大一般于每年8月左右启动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征集工作,通过发放通知,在镇江人大网、微信平台、0511梦溪论坛刊登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项目。为了进一步做好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充分践行立法工作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人民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科学合理确定立法项目。今年在分管主任卜主任的带领下,在经过前期征集意见和初步论证的基础上,连续召开多场立法计划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立法建议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立法源头上提高开门立法的开放度,确保在立法的第一步就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确定的立法项目能充分体现民意、尊重民意,凝聚共识,在立法第一步就体现集体的智慧与汗水。
立法中 问计于民 凝聚民智
为畅通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映人民意愿,不断提高人民在立法工作中的参与感、获得感、成就感,使开门立法的开放度越来越高,与群众联系越来越紧密,立法越来越有“亲民度”,实现“为民立法”到“由民立法”的转变,市人大在地方性法规制定中一直坚持问计于民,广泛倾听民声,并对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予以采纳,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让群众的声音“原汁原味”反映在法规中,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今年出台的三部地方性法规都在镇江人大网、微信平台、0511梦溪论坛全文发布征求意见稿,节约用水条例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22条,对其中145条予以采纳;江豚保护决定共收集意见建议77条,对其中38条予以采纳;房屋安全条例共征集意见建议637条,对其中412条予以采纳。
特别是今年出台的江豚保护决定,是镇江首部跨省域协同立法。在制定过程中,南京都市圈三级人大代表联合调研组实地考察调研长江江豚保护工作,听取三市各方面意见建议;镇江邀请多方赴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实地调研,并汇总梳理、研究论证相关意见,为江豚保护决定出台提供了可靠依据参考。
立法后 执法检查 评估宣传
为确保地方性法规既有立法成果,又有实施成效,市人大已对香醋保护条例、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等多部实施满两年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多方参与的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近距离倾听人民群众的真实声音,推动解决地方性法规实施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了地方法规贯彻实施力度,进一步宣传了地方性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了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是地方人大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2016年出台《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评估工作规定》后,一直严格落实。
今年出台的节约用水条例、长江江豚保护决定委托江苏大学专业团队从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立法程序、实施后效果、潜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立法质量评估,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
为有效提高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群众基础,扩大立法工作的影响力,市人大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工作。例如:条例出台后,在机关各电梯视频广告机、出入口大屏幕、各小区出入口拉横幅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镇江人大官网、镇江“0511梦溪论坛”公布全文,方便群众下载学习;对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网络等方式的咨询都及时耐心解答,帮助群众更好的理解法规;今年开展的长江江豚保护实施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守护“微笑天使”的影响力,宣传了跨省域立法的创新实践,江豚保护立法获中央电视台、解放日报,多家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今年在学习强国、江苏法治报、省人大人民与权力杂志、镇江日报、民主法治建设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示立法工作。
强化保障 推进开门立法制度化
为深入落实开门立法,进一步贯彻立法中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镇江立法工作,确保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不走过场,真正体现和表达群众意志,2022年8月市人大在全省率先出台《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立法中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打造开门立法的“镇江品牌”。《实施意见》让立法工作中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立法工作的各环节全链条更具有开放度,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渠道更加便捷有保障,“高大上”的立法工作越来越接地气。
《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调动民意发声积极性、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等规定是以实际举措确保立法工作人民参与全过程,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强化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创新。用制度保障了发扬立法前民主、深化立法中民主、讲好立法后民主故事。对今后镇江开门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立法项目贴近民生、立法过程体现民意、立法结果满足民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有力助推镇江开门立法开创新局面。(图文/李子流 袁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