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马某仁,他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嫁到了外地,老人也是一直由大儿子马某奎和小儿子马某怀赡养,之前两个儿子商量好,每人每月给父亲450元生活费,一直都相安无事。年前,父亲想把自己的那块地拿回去种,马某奎认为,父亲年
事已高加上双腿得拄拐,根本不能下地干活,要地回去定是为了接济小儿子,于是在过年时候给了1000元生活费后,便外出打工去了。因此,马某仁为了尽快把地要回,便多次去大儿子家,双方矛盾就此激化。老人来到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时候,一直哭诉儿女不孝,中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安抚,使老人情绪稳定下来,然后中心将该案指派援助律师朱颖承办。
朱律师在接待了老人后,制定了处理方案,并与老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进行联系,向其了解更加详细的家庭情况,并联系其四个儿女。经过村委干部的配合,于次日,将老人及两个儿子一起约到了唐店街道调解中心,但是老人坚持不要任何一个人赡养,必须现在就要要回自己给两个孩子耕种的四亩土地,大儿子认为土地现在已经被耕种了小麦,只能来年再给。调解陷入了僵局。为了让这起家事彻底化解,承办律师制定了两套方案,要么该块地交由老人耕种,但是得等到来年小麦收获之后,但抚养费正常支付,要么两个儿子现在每人以现金的方式在每个月10日之前交付赡养费给父亲马某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解,老人气也消了,最终同意了第二套方案,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群众无小事,细微见真情。今年以来,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一主线,将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有效转化为工作成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马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