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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面向全市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 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21-06-16 18:39:04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黄娇 徐婵  |   责任编辑:DH020
近日,泰兴市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会议,面向全市聘任15位营商环境监督员,通过引入社会力量,着力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泰兴市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会议,面向全市聘任15位营商环境监督员,通过引入社会力量,着力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据悉,15位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涉及不同领域,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代办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联系广泛。

泰兴面向全市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 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金字招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近年来,泰兴市积极主动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造一流开放发展环境。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中,泰兴市列全省县(市、区)第一方阵、泰州市第一位。

泰兴面向全市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 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不止步、一直在路上。泰兴市副市长殷海成说,近年来,泰兴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差距。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就是为了通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面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把优化营商环境推向深入。

  同时,殷海成对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履职抓监督,为营商环境“揭短”“建言”;二是找准监督方向,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意见收集、沟通协调和宣传引导三项工作,确保监督实效;三是强化机制保障,明确专人跟进、解决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形成工作闭环,凝聚合力抓监督。

  据了解,泰兴市日前已印发《泰兴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 》,明确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六项职责,同时确定常态化监督制度、即知即报制度、定期会议制度、专员专办制度等四项工作机制,为营商环境监督员更充分地监督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保障。(黄娇 徐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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