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忘我奉献的实干者,不断为苏仙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贡献检察智慧和优质检察产品。这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曾艳梅的履职担当与入职誓言。她先后荣获了区委“优秀公务员”、“全市十佳女检察官”荣誉称号;她所负责的科室曾被苏仙区委授予“苏仙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苏仙区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单位;办理的一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2019-2020年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及检察建议分别获评全市十大优秀公益诉讼案件2件、十大优秀检察建议2件等。
曾艳梅(右一)获“全市十佳女检察官”称号
善于学习 不断进取
在学习上,曾艳梅始终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正确的信仰,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党史学习和教育整顿活动中,能端正学习态度,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在政治理论上不断有新收获,在政治修养上不断有新进步、在政治素质上不断有新提高。同时,她对业务学习也从不懈怠,除了自己自学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制度,还在部门组织开展“检察课堂大家讲”学习培训活动10余次,让检察官上讲台,增加学习机会,促进相互交流。
曾艳梅(右一)在飞天山风景区周边的饭店检查食品安全情况
勤于工作 乐于奉献
在工作中,曾艳梅既是科室负责人又担任主任检察官带领办案小组办案,她倡导努力工作、快乐生活的工作理念,在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带动干警努力办案、和谐相处,在工作上是搭档、在生活上是亲人朋友,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困难,互帮互促,虽极为艰苦,但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近三年来,她带领部门同志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刑事控告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律师执业开通“绿色通道”的公告》、《检律联席会制度》、《第三方参与检察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息诉息访;二是率先在全市出台了公益诉讼检察观察员制度及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聘请38名来各行各业的人士充实检察“编外”队伍,形成公益诉讼强大合力,守护苏仙美好家园;三是部署开展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份,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2.66万元。对欠缴租金、非法转借转租转卖公租房或承租人已购置住房、车辆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等情形的60余户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了整治,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助力住房困难群体“住有所居”,有效维护了党委政府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办理民事行政案件32件,其中办理审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件、执行活动监督9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3件3人,保护律师诉讼权利行使,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六是注重文明热情接访,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每当信访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前来询问和了解情况,总是能耐心细致地依法进行解答,有时信访人对案件的办理结果不理解、不支持,她从不因此而抱怨或是不予理睬,而是心平气和地沉下心来做工作,力争取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真心诚意帮助其排忧解难。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推动落实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做法和成效,因成效显著,苏仙区院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做了经验推广。
曾艳梅在良田镇开展为民办实事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
廉洁纪律方面,她在生活中严于律已、待人诚恳大方,善于调动干警工作、生活的积极性,鼓励干警勤奋工作,愉快生活。生活作风朴实,勤俭节约,为人谦虚谨慎,不攀比、不盲从,不贪图享受;工作中,能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行事,八小时之外能严格遵守高检院提出的“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的行为规范。能做到公正执法,思想端正,行为规范,凛然正气,在执法过程中能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坚决杜绝利益驱动,不徇私情、私利,真正做到了不枉不纵,严防死守组织纪律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真正做到秉公执法,洁身自好。(曾华锋 曹德莉 汤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