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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公安局多警种部门联动推进交通事故处理简便高效快捷

发布时间:2021-10-26 15:42:3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广勤  |   责任编辑:DH019
辽宁盖州市公安局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破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旧矛盾和新问题,多警种、部门联动,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档升级”

  辽宁盖州市公安局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破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旧矛盾和新问题,多警种、部门联动,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档升级”,有效解决了“小事故”引发“大拥堵”、“小理赔”带来“大麻烦”等突出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整合视频和路面警力资源。

  以前,城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等待交警出警期间,极易引发大范围的交通拥堵。特别是在交通岗和交叉路口,一旦发生事故,5-10分钟内就可能引发周边路段的交通“瘫痪”。“自行”挪动现场后,又易造成取证困难,给后期的事故处理增加了难度。

  交警大队依托路面视频监控和警力资源,向全社会公布“简易交通事故无需交警现场处警也可作出责任认定”的举措,为推动“快处快赔”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专人接警,视频共享。大队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接警,并与市局其它部门沟通协调,做到视频资源共享,实现主要路口、路段的视频影像可随时回放、调取、保存,最大限度地发挥视频监控作用。

  ----利用视频监控,认定事故责任。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区域内的视频,还原事故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

  ----偏远农村路段,可自行拍照取证。在农村路段发生的简易事故,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时,无需等待交警到现场责任认定,可拍照保留事故现场照片,到交警部门处理。

  ----路面执勤民警,参与事故处理。民警在路检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现场,可以直接拍摄视频、照片,固定证据,当场处理。

  ----推行“无人机”拍照,弥补监控死角。大队为城区路面中队和事故中队配备了2架“无人机”,对因交通堵塞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利用无人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弥补了监控死角。

  这样,固定监控系统、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及拍摄照片一并构成了“高、中、低”可视化的“立体”快速处置网,实现了 “快速处理事故、及时拆除现场、迅速恢复交通”的实际效果。

  ——规范处理流程。

  交警大队在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举措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别是在执法规范、证据保存、涉案财物交接、工作衔接等方面,容易出现偏差的,大队认真研究与轻微车损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相配套的执法依据和工作机制,安排业务骨干梳理了多项标准规定,并组织指导民警专门学习,确保办案准确、顺畅、高效。对适用于城区道路及农村公路的常见事故,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处罚代码以及定责依据进行了全面汇总,为现场定责民警提供了法制保障。现场民警通过对讲机、微信将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第一时间与事故处理民警进行交流、判断、反馈,减少了事故民警到现场后的取证、定责环节,保证了事故认定、违法处罚“准确无误、标准一致、尺度统一、高效快捷”,解决了民警工作中的“到现场才能了解伤亡、到现场才能看到车辆、到现场才能裁定责任”问题,规范了执法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调整人员配置。

  为推进新的服务举措,大队调整人员配置,成立“合成作战中心”和“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优化路面中队、事故中队警力组合,配齐配强关联岗位人员,建立集“接警、出警、处警、反馈、回访、信息汇总”为一体的“链条式”流程。同时,科学优化岗位配置,打造集指挥、调度、处置“三位一体”的事故快处快赔体系,使指挥调度与事故处理、路面管理两个岗位的人员,点对点无缝衔接,形成工作“闭环”。此外,大队认真分析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在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时段、路段,以及视频监控覆盖不完整的路口、路段,有针对性地增加警力部署,加大巡查频次,预防或减少路面拥堵及交通事故发生。

  ——推行“一警多能”。

  盖州市公安局根据辖区面积大、山区道路长的实际,探索农村派出所参与事故先期处理的深度融合模式。即:发生交通事故后,属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固定证据、展开调查,与交警互通事故现场信息,协助事故处理工作,实现“一警多能”。派出所民警先期到达事故现场采集的证据、照片、视频,可以作为交警后期事故责任认定及保险理赔等工作的必要补充;大队在保险公司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点”,安排民警入驻,设立服务窗口,推行保险公司人员协助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落实快速理赔机制;大队协调司法部门、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入驻事故处理大厅,实行快速定损等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案件办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李广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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