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思)因为喜欢打猎,而将猎枪私藏于家中,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违法!9月3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63岁的彭某是一名狩猎爱好者,有着多年的狩猎经验。因为家里居住在山林附近,彭某便想着弄一把猎枪来放在家中,方便自己无事的时候去山林里狩猎。2012年上半年,彭某在钢材店和小五金店购买了枪管、扳机、枪栓等零部件后,自己在家中制作了一把火铳用于狩猎。直至2021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到其家中进行检查时,彭某主动上交了枪支,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条链接: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普法:
彭某因爱好狩猎而将猎枪私藏家中,违法了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非法持有枪支以及非法狩猎都是严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家不要制造、购买枪支,切莫以身试法。若市民发现家中存有老式火药枪,请积极上交辖区派出所处理,切莫糊里糊涂的犯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