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淘宝网某保健品专营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遂将该案件移交给新昌县公安局,经过我局的初步审查,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经过前期长时间的侦查摸排以及大数据平台的定位分析。2021年1月份,新昌公安远赴湖南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李某某抓获。经审讯,由李某和刘某各出资一半,购买淘宝天猫“某保健品专营店”店铺,并由李某出任店铺法人,销售多种膳食补充剂保健品。后因产品效果不佳,导致淘宝天猫“某保健品专营店”退换货多、宝贝评分低的问题。2020年6、7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李某某通过商量,由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网络联系到犯罪嫌疑人罗某,并从罗某处以每粒0.97元的价格购买到10万粒含西地那非成分的深色药丸。由李某在家中进行二次包装成3000余盒某深色保健品(8粒装)药丸,在淘宝天猫“某保健品专营店”店铺进行线上销售,累计销售2200盒左右含有西地那非的“鹿参精杞片”,累计销售额达100余万元。
目前,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新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经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