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13时许,沙雅县公安局邮政局便民警务站民警在巡逻途中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经了解,民警在沙雅县中心绿地广场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草坪里一只飞禽不停地拍打着翅膀却无法起飞。因该鸟嘴爪尖利又很少见,民警便在一旁观察,并引导老人孩子不要靠近该鸟,以免受伤。经过观察,确认该鸟无法飞行后便将其抓住,经进一步检查也未发现明显外伤,民警便第一时间联系森林派出所。后经森林派出所民警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因翅膀受伤无法飞行,只能待其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
红隼属小型猛禽,是中国,一般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也是常见的城市鸟类。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为食,堪称猛禽中的捕鼠高手。在此,沙雅县公安局提醒大家:发现不明野生动物要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不要擅自开展救助,以免发生误伤。(沙雅县公安局 窦明媛、翟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