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8日22时许,在英林镇三欧村一家超市内,祝某与一中年男子在一起喝茶,一开始氛围不错,但谁知两人聊着聊着发生了口角。激动下中年男子在超市门口徒手殴打祝某,导致祝某头部多处受伤。
本来案件应该很快就能结案,但童伟超警官意外发现祝某与殴打他人的中年男子并不认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通过超市老板陈某介绍认识的,随后走访陈某,陈某表示:该名中年男子,40岁左右,人又瘦又黑,其他不祥。介于案件发生的地址位于三欧村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给案件殴打他人的中年男子身份信息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面对困难童警官发扬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通过多方调查,最终确定殴打他人的中年男子,在附近承包公司的工地工作。民警将殴打他人的中年男子锁定在嘉排村附近的工地。通过走访多个工地,一处工地上包工头庄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当民警出现在庄某面前,庄某对殴打他人的违法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鉴于庄某的认错态度并积极向派出所主动提出调解申请,童警官多次组织庄某与祝某见面,最终在童警官的主持下,庄某与祝某在英林派出所调解室达成了调解。
警方提示:冲动是魔鬼,遇事一定要冷静;在出现纠纷之时,一定要保持理智,冷静处理。(吴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