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宏立城集团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7.6万元

2021-09-03 19:30: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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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黔0102执14247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9月2日,执行标的为7.60万元(76000元)。

  近日,中国经济网记者看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黔0102执14247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9月2日,执行标的为7.60万元(76000元)。

贵州宏立城集团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7.6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该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审原告为戴思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理法院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黔0102民初1529号。

贵州宏立城集团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7.6万元

  官网显示,宏立城集团目前已发展成为涵盖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教育产业、医疗产业、农旅产业以及信息化、新零售、商业运营等多元化产业集团公司,是贵州首家跻身全国民营500强的企业。

【责任编辑:DH010】